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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日月光案被指輕判 法官:已罰至上限][自由時報][2014年10月20日] [打印本頁]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4-10-20 03:43 PM     標題: [日月光案被指輕判 法官:已罰至上限][自由時報][2014年10月20日]


2014-10-20  14:28
〔本報訊〕日月光半導體公司汙染後勁溪案,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給予5名被告緩刑或輕判,並裁罰日月光300萬元罰金。對於外界質疑輕判,法官解釋,因為證據不足以構成流放毒物罪,且300萬元已是該法的最高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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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指出,日月光汙染案,對公司起訴部分,罰金已罰至上限。(資料照,記者葛祐豪攝)
日月光涉嫌偷排廢水,廠務處長蘇炳碩、廢水組主任蔡奇勳、廢水組專案工程師何登陽、游志賢、劉威呈5人明明知情,卻未處理廢水,依公共危險等罪被提起公訴,公司也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但日月光董座張虔生和副總林顯堂則因罪證不足不起訴。
高雄地院上午宣判,蘇炳碩處1年4月、蔡奇勳1年6月、游志賢處1年10月、劉威呈處1年8月,均宣告緩刑4年至5年,何登陽無罪,涉及公共危險罪部分,全部認定罪證不足,並裁罰日月光公司300萬元,並可依犯罪所得酌量加重金額。
高雄地院合議庭指出,檢察官指控日月光當天排放銅、鎳所引用的環保局資料與事實有悖,資料並不能採用為證據;檢方另指,後勁溪底泥及魚體檢測,顯示銅鎳超標情況,因採樣時間距離事發日超過40天,客觀上難以確認與日月光K7廠有相當因果關係。
法官認為,全案雖構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5名被告在水污發生後,未採取應變和向上呈報,但顧及被告只是「一時失慮、誤罹刑章」,因此給予緩刑,300萬元罰金部分,則已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的最高數額。

※ ※ ※

若最高數額只有300萬…譴責法官似乎也有點不合理…
那就是制度面的問題…是官商勾結訂的法讓廠商罰不怕嗎?罰到上限廠商還是倒賺合不合理?是遏止還是鼓勵?


補充內容 (2014-10-21 08:26 AM):
官商勾結形成了風氣,再來怪人民笑貧不笑娼…人民想改變時不問是非只怪「沒禮貌」
作者: marmot95    時間: 2014-10-20 03: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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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COLLECT    時間: 2014-10-20 03:48 PM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人家錢賺那麼多
會不懂法規嗎
肯定有互助互利的存在
只能說上位為官的大多都一個樣
老百姓只能等死....
作者: l377661    時間: 2014-10-20 04:16 PM

台灣就是被這些司法人員玩完了.雷聲大雨點小.有黨證.包你沒事.要不然你就要是馬友友.保證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作者: a6407588    時間: 2014-10-20 04: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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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012700    時間: 2014-10-20 04:40 PM

法院是財團開的不知道嗎
作者: airhaven    時間: 2014-10-20 04:45 PM

講的好像很嚴重..結果呢...罰點小錢就好了...台灣真是慘
作者: fortisxxx    時間: 2014-10-20 05:14 PM

正如預期
也只能這麼說了
畢竟這就是現在的政府啊
作者: smilerichard    時間: 2014-10-20 05:22 PM

看來法規都要再修正拉
大公司為了賺更多錢就會鑽漏洞
被抓到也只是罰罰零錢
難怪再黑也要去做
作者: apple123f    時間: 2014-10-20 05:28 PM

本帖最後由 apple123f 於 2014-10-20 05:35 PM 編輯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有此結果並不意外,重點應該要在嚴重汙染就重判,
要舉證去擊敗對手,除非真有相當客觀的證據,幾乎是一刀斃命的程度,不然輕
判一點也不意外,個人對這結果相當失望,典型的雷聲大雨點小。

舉例來說,黑心食用油加入不能添加的皮革油、飼料油就該重判,而非去探討對
人體害處多大,因為那些都是不能添加的東西。
作者: polimamo    時間: 2014-10-20 05: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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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4-10-20 05:51 PM

有錢能使鬼推磨,古有名言...不是嗎?
何來正義?除非跟錢過不去!
作者: cppp32    時間: 2014-10-20 05:56 PM

是以罰上限
還是法官收的錢已達上限.........
作者: 悲衰的羅生門    時間: 2014-10-20 06: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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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ogol    時間: 2014-10-20 06:10 PM

台灣真的是犯罪天堂,上下打點好之後,就不會有事…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10-20 06:47 PM

這麼大間的公司居然只罰300萬喔
根本是300元吧
他們會怕才有鬼


作者: s0931877123    時間: 2014-10-20 07:41 PM

哈~法官怕被公幹...所以趕緊發篇新聞來講~

不過果然..台灣法律在保護有錢人的...
罰超輕~違規也沒再怕~
作者: ysl631    時間: 2014-10-20 07:55 PM

真實的 有錢犯罪免關 無錢犯罪就壞
作者: hsiang_lin    時間: 2014-10-20 07:59 PM

跳去新加坡的台灣人
汙染都留給台灣
希望你子孫都在新加坡被鞭刑
作者: moneyleon    時間: 2014-10-20 08:03 PM

真的是上限嗎?應該是法官引用最輕的罪則中的上限吧!
作者: kk95277    時間: 2014-10-20 08:08 PM

台灣被稱為犯罪者的天堂 不是沒有原因的
一堆狗官私下利益交換 弄的法律不全 又輕判的
不鬧大一點 根本不會處理
法案拖來拖去 一鬧大 不到一個月就修法完成...喵的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4-10-20 08:20 PM

重重提起輕輕放下,果然這社會是看錢辦事。都是小咖的來當替死鬼,大咖繼續做辦公室翹腳摟秘書數鈔票。
作者: milkmilk1102    時間: 2014-10-20 08:24 PM

這就問問那些在立法院的大大們
整天再搞甚麼?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4-10-20 09:14 PM

政府沒救了,鼓勵大家多排放廢水,才罰300萬,對日月光跟本就是零頭.
作者: ywherlin    時間: 2014-10-20 09:26 PM

台灣的司法是保護壞人的
好人是得到不什麼保護的
這樣的公司,政商能吃的開
我們能怎樣
這樣的法官,一畢業就當官,沒社會經驗,能怎樣呢。
作者: adzx520    時間: 2014-10-20 09:34 PM

造成汙染置人於死,這不能判他謀殺罪嗎?法官根本是在幫權貴開託,又怕被輿論攻擊,所以先自行解釋已達法條上限,現在的法官在人民眼裡只是幫權貴脫罪的幫手,這個政府爛到底了,看看中國肅貪力度這才叫做事的政府,對現在的政府真是爛透了,當初大家期望的國民黨執政美好憧憬完全幻滅,國民黨這次選舉等著瞧,看選民如何以選票來驗收你的執政績效
作者: red124    時間: 2014-10-20 09:39 PM

看見台灣的作者看到這個應該會暈倒吧
其實也不能怪誰
畢竟污染的元兇是台灣自己人
判決輕放的也是台灣自己人
把台灣搞的烏煙瘴氣的也是台灣自己人
怪誰呢

魏老三  可以開始數饅頭了
作者: tung8220    時間: 2014-10-20 09:57 PM

在國外可能被罰死了,在台灣....罰則真的太輕了,難怪很多商人願意冒險作黑心事
作者: blulikegreen    時間: 2014-10-20 10:22 PM

應該至少要負責把環境恢復到汙染前
爛透了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14-10-20 10:41 PM

之前不知道上什麼課去了~ 課堂老師曾經提過~ 為什麼不抓老闆去關而用一些罰款來處罰過失的老闆責任~ 老師是講因為抓了一個老闆去關的話會使底下的員工跟著沒有工作影響的較多~  而使老闆罰款卻能夠給國家代來收入也能夠以示對老闆的懲戒跟民眾也有個交代~   所以真的很像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0-20 10:59 PM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0-20 11:01 PM 編輯
marmot95 發表於 2014-10-20 03:47 PM
早就料到會是這樣,不要奇怪了,法律只是對沒錢沒勢的死老百姓有用


到現在還搞不清問題的重點!
實在可悲!

這件事法院的判決沒有太大的問題。(最多或許可以譴責,法院給予那5位緩刑)
但證據確實是不足。

而制度上的處罰上限,確實應該修正,

在此次的修法中,刪除了一事不二罰的規定。

等這次的法規通過生效,如果再發生同樣的事件。

日月光的處份,就不可能只有300萬就能了事了。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0-20 11:23 PM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0-20 11:28 PM 編輯
a6407588 發表於 2014-10-20 04:26 PM
制度不改變的話~~
不肖廠商還是會一直的偷放~~
這樣才判三百萬我看沒半家廠商會怕吧~~


其實最重,高雄市政府,可以要求業者停工、停業。
只要拿出這一招,沒有一家企業敢不聽話,不害怕。

而且如此做,也沒有違反一事不二罰的問題。

但高雄市政府似乎,沒有這樣做的打算。
高雄市政府只有對日月光楠梓廠K7廠廢水產出製程停工,並僅開罰60萬元。
對於日月光來說,不痛不癢。
市場得知消息,當天股價就上漲了。
之後日月光向高雄市環保局提報「改善計畫復工書」,環保局以外聘專家學者協助審核。
「日月光廢水排放處理專案查核小組」訪視報告內容,指出日月光K7廠污染後勁溪一案,認為此事件應屬「應變能力不足」
日月光高雄廠並在2014年8月復工。


日月光中壢封測1廠 勒令全面停工
相較於桃園縣環保局稽查小組到日月光中壢廠突襲,發現封測1廠在今年6月申請裝設3部晶片切割機台,但三部機台未依申請方式排放廢水,共偷排1275噸,昨晚勒令該廠全面停工,至改善為止。

當天股價下跌, 市值蒸發152億元


不同的縣市, 做法就是不一樣。

難怪黑心廠商都愛在南部設廠。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4-10-21 12:08 AM

那就要看立法院是誰開的了
作者: yuhshy60    時間: 2014-10-21 12:44 AM

可以修法嗎
這根本就是蓄意殺人
法官也是期中一份子
作者: 怒夏    時間: 2014-10-21 01:07 AM

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無能當頭,貪官當道
目前的境況就是如此!!
作者: johnson810615    時間: 2014-10-21 02:22 AM

這真的是太誇張了吧 有錢能使鬼推磨
作者: dormicum    時間: 2014-10-21 03: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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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tn    時間: 2014-10-21 04:13 AM

如果這法官講得是真的,那就是立委諸公的問題了.各位豬公啊,修法吧
作者: 一安藤正樹一    時間: 2014-10-21 05:26 AM

所以立法委員們現在是要修法?還是..........讓這些爛廠商繼續擺爛下去呢?
作者: jcak7815    時間: 2014-10-21 08:42 AM

有錢好辦事
這種道理是不變的
畢竟
人都有私欲
想要沒有差別是不可能的


作者: jimmy5670    時間: 2014-10-21 11:43 AM

司法與官商交配應該是沒有下限的,當民怨達到上限時,黨政商只能祈禱了。
作者: cm408552    時間: 2014-10-23 03: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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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yoco    時間: 2014-10-23 10:00 AM


採樣超過40天
那這40天裡面在幹嘛
在忙著滅證嗎?
作者: shogun74123    時間: 2014-10-23 10:05 AM

你可以不罰錢阿,叫他把那條河清理乾淨就好了
作者: kauitaku    時間: 2014-10-23 10:08 AM


有錢好辦事
報得這麼嚴重也是雷聲大雨點小
作者: tn904757    時間: 2014-10-23 10:09 AM

光看到污染台灣河川的日月光判成這樣
我就覺得頂新根本沒事
台灣真的是財團 大官的天堂
作者: fazerbasara    時間: 2014-10-23 12:43 PM

真所謂法令百百條
要抓沒半條
作者: marmot95    時間: 2014-10-23 0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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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0-23 03:46 PM

BC0951049 發表於 2014-10-21 12:08 AM
那就要看立法院是誰開的了

立法院就算是多數也沒有用,現在是被少數綁架。
沒有民進黨同意,立法院法案要通過,想都別想。
作者: cabbie    時間: 2014-10-23 04:58 PM

不意外
因為那是5星級的高雄
有錢好辦事

作者: 肉包變灌籃    時間: 2014-10-23 05:29 PM

有時候是檢察官放水也說不定
起訴的罪名跟證據根本判不了多少時
法官也只能這樣??
作者: Hcipc2    時間: 2014-10-23 06:22 PM

黑心奸商黑心油,官商勾結沒良心.可憐這些老百姓,心頭流血心自知.
作者: inori106821    時間: 2014-10-23 09: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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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0-24 05:22 AM

肉包變灌籃 發表於 2014-10-23 05:29 PM
有時候是檢察官放水也說不定
起訴的罪名跟證據根本判不了多少時
法官也只能這樣?? ...

大大不要再無知下去了。

求刑已經到法定上限了!
這與檢察官八桿子打不著!

而且檢察官求刑只是供法院參考,沒有拘束力!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0-24 05:39 AM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0-24 05:45 AM 編輯
inori106821 發表於 2014-10-23 09:09 PM
如果最大罰款只有三百萬也沒關係,重點是日月光是被起訴的對象,那他就要自己負責清理幾百家包含他自己弄得可 ...

大大都沒有看新聞,還是看不懂,日月光事件,證據不足啊!
魚的檢體內驗出的物質,有多種物質,有些物質也與日月光不相關,沒法證明是日月光一家污染的。
(應該是多家,長時間污染造成)要日月光對整個河川來負責,在法律上舉證難度太高。

除非能證明,河川內的驗出的物質,只有日月光才有。

高雄地方政府也只罰60萬,及將廢水處理設備停工,不痛不癢。

桃園中壢就直接停工
日月光市值就瞬間蒸發150多億。損失慘重。

不同縣市地方政府,處理方式差很多。

不用法院判決,地方政府就有權利,將廠商停工、停業處份,
只要此尚方寶劍一出,沒有廠商不敢聽話,
而且這些大廠只要一停工損失將難以估計。
貨如果交不出去,還要賠償客戶數倍的價錢。


高雄市政府,這樣處理,難怪黑心廠商都愛在南部設廠。
就像是黑心食品,早就可以依法停工、停業,結果都不處理。
不然就罰個幾仟元的罰金,交差了事。
難怪 廠商當然會對檢舉的民眾嗆聲說叫黑道白道的來都沒有用。

還要讓檢舉的民眾到中央或其他縣市求救。
事情才一一暴發。

作者: apple79818179    時間: 2014-10-25 11:07 AM

其實我覺得應該特別擬定一套企業犯法的時候所應做的除罰的法律來限制企業
不來以一般平民的罰則應用在他們身上真得感覺沒甚麼用
作者: anda5051    時間: 2014-10-25 11:56 AM

上一代人溜給我們好山好水
為了拼經濟
這一代人留給子孫的是甚麼
作者: celtrealm    時間: 2014-10-25 12:47 PM

官商勾結還有什麼話好說
作者: kai9801    時間: 2014-10-25 10:25 PM

難怪董a很囂張~嗆聲恐嚇停工會影響經濟!!! 恁爸不吃你那套嗆聲恐嚇啦
作者: chenwarehouse    時間: 2014-10-26 05:39 PM

法官說的好委屈喔!不然請法官住住看後勁溪旁,看他會不會維持原判?
作者: wushane    時間: 2014-10-26 06:37 PM

300萬元罰金可以恢復受汙染後勁溪前的樣貌嗎
我想日月光以後的廢料可以不用專人專案處理了
偷排再罰款或許更便宜
作者: ddtlulala456    時間: 2014-10-26 06:51 PM

果然又是一則重重的提起
輕輕的放下
鬧得沸沸揚揚,確認如此的輕判
作者: seanzero    時間: 2014-10-26 06:59 PM

300萬對那些企業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這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嗎?
作者: loaddog    時間: 2014-10-26 07:0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gsblh    時間: 2014-10-27 09:41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ordan23jordan    時間: 2014-10-27 10:08 AM

以前民心淳樸
哪敢做出這麼沒良心的事情
但 現在商人唯利是圖
法律的懲處 及規範都跟不上利益搶奪的速度
該譴責修法立法的官員
他們才是治本的源頭 法官也只能照本子辦事 無奈呀
作者: pivot    時間: 2014-10-28 06:14 PM

身為最高法院之大法官,隨口說隨便判,
都可以把無罪判有罪有罪判無罪了,
多少悠關生命的人民權利寄望在你,
豈只一句仁至義盡就可結案。
作者: neal155455    時間: 2014-10-28 07:33 PM

乾脆修法

以後汙染台灣環境的企業

一律罰到倒閉為止

亂世用重典

三百萬對年營收2200億元的日月光

請問有什麼作用嗎


作者: para00160016    時間: 2014-10-28 08:01 PM

地方政府就有權要求廠商停工、停業....
臺灣的法律就是幫有錢人立的
作者: 獵狗專家    時間: 2014-10-28 08:20 PM

法律應該要馬上修改吧
若真的是最高上限的話
應該要依照建廠年數成以營利上的%數來裁罰
要重才會有守法觀念
不然商鞅就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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