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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錢真好!撂人狠砸釣蝦場 捧12萬和解沒罪][蘋果即時][2014-10-20] [打印本頁]

作者: tonyoook    時間: 2014-10-20 03:30 PM     標題: [有錢真好!撂人狠砸釣蝦場 捧12萬和解沒罪][蘋果即時][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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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mot95    時間: 2014-10-20 03: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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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840704056    時間: 2014-10-20 04: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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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4-10-20 04:13 PM

都有明確的證據…有錢和解就沒事似乎有點縱容犯罪行為…鞋子丟官員都要被罰了…還不用本人提告
作者: musasiwu    時間: 2014-10-20 04:20 PM

這是在台灣

又是孤兒寡女的

收下12W當壓驚 & 避免"再"被"酒後"找麻煩

算是偷笑了...

期待司法?期待公權力?

難度可能頗高~
作者: suchewei    時間: 2014-10-20 04:27 PM

這種 會以為錢能解決一切

以後應該會更囂張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0-20 04:27 PM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0-20 04:28 PM 編輯

其實商家也可以決定不合解啊,有骨氣一點,告到底!
只是12萬元不一定拿的到,還要上法院。
麻煩啊!

除非是非告訴乃應的罪,不然連法院也管不了。

只是吃麵都不喊燒, 旁邊的人在喊什麼燒呢?


作者: sky010847    時間: 2014-10-20 04:29 PM

其他消費者怎麼辦    大概又是什麼幫的出來鬧了
作者: apple123f    時間: 2014-10-20 04:58 PM

本帖最後由 apple123f 於 2014-10-20 04:58 PM 編輯

重點根本不在錢,重點是人家砸場,事後要求和解,有幾個商家願意硬槓到底?
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起碼有一丁點賠償,鬧大了說不定惹來更多麻煩,這就是
殘酷的現實。
作者: kuncb    時間: 2014-10-20 05:00 PM

總統都可以花錢買無罪了

還是得到了689萬人的支持

看來花錢買無罪在台灣是全民共識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10-20 06:44 PM

這叫有錢好辦事阿
錢去死就好了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10-20 06:47 PM

就是有錢啊!出事父母再出來道歉就好了。
作者: s0931877123    時間: 2014-10-20 07:38 PM

真夠令人好笑...
真會以為是因為"捧著12萬元"而和解的人可能是XX吧~
警察有辦法隨時保護他們~?(不可能)
不和解,他三不五時去鬧你店..誰虧呢?~(還好這次有車號追查,假如沒呢?)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4-10-20 08:06 PM

這社會就是錢在做人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所以黑心傷人一堆
高官狗官貪污也是都沒事
作者: tung8220    時間: 2014-10-20 09:59 PM

在台灣有錢不但可以橫著走,還可以正著走、倒著走…隨你怎麼走
國家掛保証的喔~~
不管是扁時代還是馬時代,各種黑心黑道都是輕判的
作者: mangonewspaper    時間: 2014-10-20 10:30 PM

其實真正的重點是店家如果不接受和解,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再被砸店......
作者: fh97792    時間: 2014-10-20 10:31 PM

人家也是要生存,有12萬可以拿就很好了,不然每天還害怕什麼時候又來報復,也不要指望警察來保護。
作者: Hcipc2    時間: 2014-10-20 10:35 PM

欺負孤兒寡母,算什麼英雄好漢?!有錢就可以隨便欺負人嗎?!臺灣司法也很奇怪,窮人就活該倒霉嗎?!
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4-10-20 11:25 PM

這就是台灣現實的悲哀..不..正確來說世界各國都是這樣 黑道 黑幫當道!!

個人有經歷過 以前就有看過年紀最小 國中一年級學生不管男女 感覺一開始還好 後面在整個班上胡作非為!!

不順他的意就是故意找你碴 找些麻煩 雞蛋裡挑骨頭 大部分普通好學生不是默默吞聲 少管閒事導致這些壞學生氣焰甚上 囂張跋扈 到現在社會上小混混 黑道也是這模式去搞店家 收保護費 清潔費之類的 有些店家說這是社會常態 怕事 怕有麻煩就乖乖繳納 有些繳不起店家就是這樣被砸..

期待司法跟公權力?! 那上面高層都跟黑道掛勾了 下面基層人員也不敢違抗命令 為了自身安全 性命 前途也是怕事 怕麻煩現在幾乎是睜一隻眼 閉一隻眼...

黑心企業 商人都能賺大錢 黑心產品 食品都給無辜民眾們吃下肚 受害依舊是全國人民 小老百姓們...沒有受到傷害的是那些早知情不報的高官 高層們跟相關人士!!

搞到現在殺人 出命案 還有把受害者打到重傷或是變成植物人 後面不聞不問 不然賠個小錢或只是表面做個秀 做個假樣子就算真的被判刑 入獄頂多關個幾個月 幾年 十幾年就假釋出獄!!

出獄再犯 被抓再去蹲苦窯 真不懂法律是死的 人是活的 明明兇手犯案動機很明確了 檢方還在幫他辯護 求情 護航 民事賠償只要脫產就沒有金錢賠給對方 刑事就頂多進去關一關然後再出來..


作者: h369654147    時間: 2014-10-20 11:27 PM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 太衝動了....
放下屠刀 回頭是岸阿 就為了摸彩
砸壞一堆東西 還不是要賠真是...
作者: peret    時間: 2014-10-20 11:32 PM

台灣的社會價值觀真的變得很遭~
父母為了賺錢沒在顧小孩~~
現在小孩都變成這樣也回不去了~
作者: gn00317342    時間: 2014-10-20 11:38 PM

又是借酒裝瘋的一個爛咖

雜碎一個 欺負孤兒寡婦的!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4-10-21 12:09 AM

這些屁孩應該要被提報流氓
作者: 一夜無秋    時間: 2014-10-21 12:20 AM

果然錢就代表著法律~~看頂新被收押的有錢郎~就是個好範例~~
司法真的能讓民眾得到信賴且公正審判嗎~~~??
作者: rof123    時間: 2014-10-21 12:32 AM

這種人渣如果被打,我一定會視而不見,唉竟然拿出錢和解,表示警方大該又在搞息事寧人了。
作者: GXGX9901    時間: 2014-10-21 12:46 AM

誇張阿....不看公告就砸店!!
作者: lonelyman325    時間: 2014-10-21 11:55 AM

收12萬合解, 至少這次的風波就這麼算了, 告到底12萬不但拿不到, 以後還會有人不斷的來找麻煩, 條子又不可能每天24小時派人去當門神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4-10-21 03: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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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9020106    時間: 2014-10-21 07:59 PM

這實在滿惡劣的!!
只會欺負弱勢族群!
作者: 老虎六隻    時間: 2014-10-21 09: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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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opping1    時間: 2014-10-21 10:10 PM

這群人也太兇狠
讓釣蝦的群眾
及員工身心恐懼
既然沒罪
作者: ldj27604    時間: 2014-10-21 11:29 PM

唉~~~~這真的是台灣的社會嗎~~~~
凡是向錢看~~~~真的是應證了一句話~~~~
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真的是萬萬不能~~~~
作者: 恨世生    時間: 2014-10-21 11:47 PM

台灣真的需要蝙蝠俠和鋼鐵人來維護正義了,司法己死!
作者: natsume0511    時間: 2014-10-21 11:56 PM

以看到的情況來說

單純民事上的毀損

本來就屬告乃

是可庭外和解的
作者: kerry7788956    時間: 2014-10-22 12: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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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remiojack    時間: 2014-10-22 10:40 PM

弱勢的族群永遠沒有權力說話.就這樣!!!!!!難過...
作者: johnson810615    時間: 2014-10-23 02:48 AM

這個社會只要有錢就是老大阿~
作者: spring54873    時間: 2014-10-23 03:16 AM

砸店時 天不怕地不怕  對方報警 馬上想合解= = 當時魄力在哪?
作者: kyoco    時間: 2014-10-23 10:03 AM

應該把損失陪完
再加上12萬吧
果然是一群孬種
阿不是很唱秋
這社會越會嗆聲的越是孬種
已經見多了
作者: fazerbasara    時間: 2014-10-23 01:24 PM

台灣嘛,有什麼好意外呢?
雖然台灣的治安不算太壞
但是法令考量的不夠周密也是事實
做了壞事
不是一定都會得到懲罰...
作者: 煌殤    時間: 2014-10-23 07:28 PM

這個根本敗類阿
人家又沒惹到你
作者: virtualonot    時間: 2014-10-24 01:30 PM

這就是台灣啊
只要能用錢擺平的都不算大事
反正只要花錢和解就沒事了
作者: q7561029    時間: 2014-10-24 06:47 PM

著種事可能每天都在發生 只是看不見而已
作者: BlancNeige    時間: 2014-10-25 04:53 AM

希望下次不會再發生這種事吧.店家挺可憐的.
作者: 交流專用    時間: 2014-10-25 10:38 AM

又是一個敗類  垃圾 小雞雞  只會欺負女人   一堆社會廢物 把她找出來!
作者: k86144711    時間: 2014-10-25 11:09 AM

怎會有這種人渣阿!有錢了不起嗎!這樣欺負人家孤兒寡母!
作者: cjl20070320    時間: 2014-10-25 11:22 AM

放心好了,社會上這種人永遠不會少的,特別是黑的!

作者: anda5051    時間: 2014-10-25 11:49 AM

台灣的政客
把公平與正義變成口號
成了無價之寶
就是這樣
作者: a1681040    時間: 2014-10-25 01:54 PM

又是哪邊的富二代....

有錢真好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台灣根本犯罪天堂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4-10-25 08:02 PM

真是充滿濃濃的人情味耶,人家只是砸了几張凳子,就賠了12万耶
作者: imhlp    時間: 2014-10-25 08:47 PM

毀損罪乃告訴乃論,換言之,店家不告的話,警察也是只能放掉!
除非店家告訴恐嚇,不過,店家為了日後的經營,一般而言,和氣生財,賭氣刣財;只要不損失,還擇和解為要!
作者: 巴格亞魯    時間: 2014-10-25 09:52 PM

有錢殺人還可以無罪阿~~

有錢酒駕撞死人也都能無罪~~
作者: 濃秀明    時間: 2014-10-25 10:25 PM

有錢真好~這樣都沒事啦~真的是讓人覺得好無言的說啦~
作者: 三塊兩毛五    時間: 2014-10-26 07:57 AM

先不討論這些大少爺的和解態度或是和解時老闆是否遭受到威脅,我不知道這篇報導想表達的意思是什麼,不是公訴罪,在很多情況下都是能夠雙方和解就盡可能和解,難道要什麼大小事都弄成公訴罪才滿意嗎...
沒造成什麼嚴重的傷害,還知道要和解,還算有救,總比一些犯後還硬凹自己沒錯的傢伙還要來的好些了,比如...鄭X、謝X涵、魏應X

竊盜被抓到,失主就算心軟想跟犯人和解也撤不了告訴,以為已經走入公訴程序了...

如果對方誠心誠意,捧著1千萬來跟我和解,我就算半夜也爬起來跟對方和解,要我跪著求他跟我和解也成。(謎:喂!有沒有這麼缺錢阿!?)
作者: 天地零式    時間: 2014-10-26 08:25 AM

感覺上跟我小時後遇到的方式好像喔
那時我過去看對方還滿身是血
讓我印像深刻
作者: lisa15910    時間: 2014-10-26 10:59 AM

只能說,媽媽加油了,忍耐吧。在台灣這種鬼島,警察辦事無力下,只能這樣,忍耐點吧。
作者: fff12345    時間: 2014-10-26 12:03 PM

這不就驗證一句閩南俗語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最佳佐證ㄚ
作者: ab6541    時間: 2014-10-26 12:33 PM

因為有誠意阿  當然沒事  什麼叫做誠意>>>$$$
作者: jecyline    時間: 2014-10-26 01:33 PM

孤兒寡母的............其他人就別瞎起鬨了
告訴乃論的案件......
在這樣的家庭裡還是會做這樣的選擇!
要養家活口,沒時間跑法院結更深的仇恨
作者: ps22331    時間: 2014-10-26 01:42 PM

有錢本來就會橫著走
在台灣更是如此
作者: joson2315    時間: 2014-10-26 0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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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anzero    時間: 2014-10-26 02:41 PM

台灣的法律似乎變成擺設,
犯了罪拿錢出來擺平就好。
作者: johnlmax    時間: 2014-10-26 02:48 PM

可想而知,錢是硬塞下去的
這筆錢要是不收,恐怕後果不堪設想
問題是,警方為何沒有在看到此一資訊之後主動深入調查?
政府,死了嗎?!
作者: wunyuan    時間: 2014-10-26 03:21 PM

現在的台灣感覺已經是有錢人的世界了,金錢已經凌駕於法律之上了,這沒辦法,誰叫在台灣窮人的命都不值錢了
作者: perpel    時間: 2014-10-27 09:40 AM

開釣蝦場 背景會單純嗎?

作者: chunyi2006    時間: 2014-10-27 11:14 AM

這種行徑應該算是刑事案件了吧
花錢也可以和解  那就沒天理了
作者: enmerlin    時間: 2014-10-27 06:04 PM

幸福城市,會令人意外嗎?週休囉,按摩囉,公事擺一邊,然後這裡炸那裡炸。出事了還變成林志玲耶。幸福城市哩,會令人意外嗎?根本就是法外之地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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