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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在PTT回答哪買菸 被罰5萬元] [聯合報] [2016-10-13] [打印本頁]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6-10-17 09:48 AM 標題: [在PTT回答哪買菸 被罰5萬元] [聯合報] [2016-10-13]
網路回答菸酒問題要特別小心,否則很可能會換來罰款!桃園市劉姓大學生在PTT回答哪裡可買到菸,結果換來5萬元罰單,成為桃園市今年首名被裁罰對象。
「只是好心在PTT回答問題,就被罰5萬,實在太苛刻了」,市議員郭麗華昨天要求副市長王明德協助處理,不要因為無心之過就開罰,「他又沒有賣菸的意思」。
劉姓大學生今年在PTT看見有人留言「哪裡可以買到這種菸」?並附上菸的圖樣,他就按「推」並直接留言告知何處可以買到。詎料,事後卻換來衛生局一張罰單,他因仍在求學不願事態擴大,忍痛繳納罰款,家長不滿才向郭麗華投訴。
衛生局健康促進科長葉潔瑩說,劉姓學生是今年全市第1件因此被開罰案例,但外縣市也有類似案例。原本依規定要裁罰10萬到50萬,考慮當事人造成影響的程度、財力等因素,最後僅依照行政罰法從輕對折開罰。
葉潔瑩指出,只要促銷或宣傳、廣告菸品,就可能會受罰,特別是網路上常被忽略,但菸害防制法第9條已經把網路納入規範,無論在PTT、臉書或Line都不能任意提供菸品的訊息。
至於在PTT按「推」或在臉書上按「讚」,衛生局並不鼓勵,因為仍有鼓勵的感覺,雖未必違法,但並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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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PTT回答哪買菸就被罰5萬元!!!
不知道在”伊莉”上回答「去哪裡買菸」會不會也被罰5萬???
不管怎樣你們不要問我去哪裡買菸,我是不會回答的!!!!
作者: AX145881 時間: 2016-10-17 10: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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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6-10-17 10:33 AM
矯枉過正了
政府有這麼缺錢嗎?
作者: ypsit42 時間: 2016-10-17 10:45 AM
網路上一大堆酒品的廣告,結果酒駕一大堆。
作者: wesleyjungle 時間: 2016-10-17 11:39 AM
台灣的公務員一代比一代迂腐,一代比一代愚昧,只重視智育成績,德、體、群、美都不重視就會是這種結果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6-10-17 12:17 PM
或許有點太過
但是回歸事情的本質
依法而論他確實違法
就像檢察官依法起訴
是不能有自身喜惡在裡面
但可以酌情處置
說真的
念到大學卻很多日常生活上該了解的都不知道
出社會後常問題一堆什麼都不懂
像這個也不是第一次了
但還是會有人違法
作者: manwithdeath 時間: 2016-10-17 05:36 PM
這也太矯枉過正了吧,感覺酒的危害比較大,也沒這麼嚴格呀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10-17 05:37 PM
雖說從法律來看這名學生有錯
但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就因為回答問題而被罰五萬元實在不太合理
作者: yoyo0273 時間: 2016-10-17 05:46 PM
本帖最後由 yoyo0273 於 2016-10-17 05:47 PM 編輯
這明明就是找老百姓麻煩
網路上一堆賣酒廣告什麼不去開罰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6-10-17 06:40 PM
還真是無言阿 是白色恐怖媽 只是問又不是購買 有這麼誇張媽
作者: 朋黨如豬狗 時間: 2016-10-17 06:55 PM
一堆人不知道禁菸團體的勢力有多大嗎?
比愛狗愛貓的還大啊~~
看看殺狗殺貓的人多慘?
勢力比愛狗愛貓還大的團體當然可以讓你更慘啊~~
連這也不懂?
對禁菸團體來說,抽菸是百惡不赦的事情,
至於酒駕?強姦殺人放火?那不在他們專業領域內,
不然若禁菸團體專業領域延伸到這些事情,
咱礁保證永遠天下太平
作者: richgod 時間: 2016-10-17 08:13 PM
該罰就是要罰,如果靠關說就免罰,酒駕撞死人是不是也可以去關說!從小細節就要注意,不要因惡小而為之!
作者: right 時間: 2016-10-17 09:06 PM
贊同這個罰則,菸跟毒品一樣都是有害無利的東西,還會有二手菸問題毒害無辜的人,最好徹底禁止
希望勞基法也能比照這種執行效率,不然不付加班費的出走郭台銘,還是會背信棄義的死賴在台灣不走
作者: jm5188 時間: 2016-10-17 09:19 PM
?問答..只要沒有影射推銷...罰5萬...真的有點誇張...諾有人問我...我要回啥..全家就是你家?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6-10-17 09:31 PM
不買菸 長照的錢要哪裡來阿
幹什麼東西勒
不知道 健康捐一年算億的嗎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6-10-17 09:42 PM
right 發表於 2016-10-17 09:06 PM
贊同這個罰則,菸跟毒品一樣都是有害無利的東西,還會有二手菸問題毒害無辜的人,最好徹底禁止
希望勞基法 ...
違反勞基法,不付加班費的大老闆只罰2萬,只是在網路回答在哪裡買菸的大學生卻罰5萬??
你居然會贊同這個罰則???
違反勞基法,不付加班費的大老闆至少要罰個200萬吧!!
作者: babyface_chz 時間: 2016-10-17 09:47 PM
看來法律對於這種那麼嚴苛
大家還是小心為妙
作者: e5041005 時間: 2016-10-18 12:38 AM
現在是準備加高菸稅還不夠,還搞這個
衛生局健康促進科這啥爽單位
有事沒事就在PTT上面逛啊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6-10-18 09:16 AM
上面是一堆警察嗎 警察真是吃飽太閒真正的壞人不去抓?
作者: 79102400 時間: 2016-10-18 09:23 AM
本帖最後由 79102400 於 2016-10-18 09:23 AM 編輯
你確定這不是陷阱題? 請問逛PTT的各位大大會特別注意到這問題嗎??
作者: pivot 時間: 2016-10-18 12:02 PM
衛生局小題大作,本意不能宣傳廣告是好事,
但回答哪裡有在賣菸就等於宣傳? 哪種腦殘邏輯?
路上隨便問人問哪裡有賣菸,只要回答,就開罰? 合不合理?
只有官員想的答案跟人不一樣。
作者: dkdsl 時間: 2016-10-18 08:44 PM
應該是在網路拍賣找不到對象可以罰錢賺取衛生署的利益~把目光轉到PTT去發展了~
作者: aiwaaiwa999 時間: 2016-10-18 10:15 PM
太誇張了,會不是是釣魚文?故意問的?
作者: auke258 時間: 2016-10-19 05:05 PM
如果是真的,
只能說衛生局健康促進科是拿著雞毛當令箭,故意為難市井小民。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6-10-19 08:06 PM
真是兩邊賺
一邊要漲煙錢
一邊亂罰錢
那摸嚴格乾脆不要賣阿
作者: mm3 時間: 2016-10-19 10: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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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i9801 時間: 2016-10-19 10:38 PM
果然只會欺負百姓 罰幾萬都你在說嚕算 問哪裡買就罰 那賣的罰不罰? 兩邊都要拿嘴臉難看
作者: ja996879 時間: 2016-10-19 11:38 PM
又沒犯罪,犯罪交保錢都不一定比這多
台灣真的病了
作者: sirovi 時間: 2016-10-20 02:22 AM
台灣已經錯亂很久了
看看香菸"兩種稅"一個稅一個捐
立法院廢了沒關係還有行政院
這種不符合比例原則的罰款有一大堆
作者: jimmy5670 時間: 2016-10-20 10:14 AM
是的,我確信政府缺錢,也確信政府為了錢都可以[主動都更]了,開這種罰單算什麼?
作者: jink 時間: 2016-10-20 11:09 AM
台灣有些規定真的很奇怪——抽菸就是一例。
你要禁煙禁酒,那乾脆菸酒公賣局就關掉呀!以後全台不准販賣菸酒、不准抽菸喝酒,查到視同毒品處罰,這樣不戒也得戒。
那你說沒那麼嚴重啦,抽菸喝酒視同毒品太扯了,那你其他規定也不要那麼扯呀!動不動就整棟大樓、整個區域全面禁煙,搞得我們根本沒地方抽煙,然後抽煙被抓到就要罰錢,健康捐還要再繼續漲?
像這則也很扯,也就講那裡能買到煙就被罰五萬!X的,伊莉某些版面,公開分享茶訊都沒這麼嚴!
作者: casper97 時間: 2016-10-20 11:39 AM
真的有這麼嚴重嗎?
既然政府有決心要反菸害,
那公賣局為何賣菸?
不是公然違反政府政策嗎?
作者: afei0001 時間: 2016-10-20 12:06 PM
伍萬元也!!這也太重了吧~因該很多人都不知道,這位勇者應該很悶難
怪父母無法接受。改罰少一點好了伍佰應該可以接受。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6-10-20 1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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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uup 時間: 2016-10-20 12:51 PM
yoyo0273 發表於 2016-10-17 05:46 PM
這明明就是找老百姓麻煩
網路上一堆賣酒廣告什麼不去開罰
因為只有菸害防制法
沒有酒害防制法
作者: sims5 時間: 2016-10-20 03:04 PM
是釣魚嗎?好賺唷 五萬入手
作者: angledemon 時間: 2016-10-21 12:13 AM
政府說難聽點就是有牌的強盜阿 哈哈
作者: r88888 時間: 2016-10-21 12:13 AM
江蕙2015代言【金門酒廠廣告】《七老八十》
是不是也應該開罰?
惡法該廢
作者: sera1017 時間: 2016-10-21 12:13 AM
煩死了
為了個菸這個禁那個禁
連海賊王香吉士抽菸都要打馬賽克
有本事就跟毒品一樣全禁
軟腳政府
不敢幹大事 只會欺負小老百姓
作者: z7811453 時間: 2016-10-21 12:22 AM
我真不懂!!
吸菸對身體哪裡好了
只有很爽嗎
作者: 81704 時間: 2016-10-21 12:29 AM
這有點太超過了吧 好心回一下也被吉
作者: sval313 時間: 2016-10-21 12:32 AM
桃園的警察真的很誇張
現在都隨便抓人
尤其是假日
看到滿滿的警察在抓違規
每幾個路口就1~2個
好像都出動來賺加班費
像這種能罰的不罰你當他是笨蛋嗎??
作者: xd1952029 時間: 2016-10-21 12: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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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ow2691 時間: 2016-10-21 12:45 AM
= =買個菸 在網路上回答也要被罰錢
哪個仁這ㄇ無聊啊
作者: 寶物璃 時間: 2016-10-21 12:53 AM
像青少年愛抽是因為壓力吧所以才會抽 但菸很難戒的
作者: thepstar 時間: 2016-10-21 02:03 AM
又沒有推銷 只是回答問題 這樣也管太多
作者: stubstub2002 時間: 2016-10-21 02:04 AM
本帖最後由 stubstub2002 於 2016-10-21 02:20 AM 編輯
衛生局小題大作,如果是宣傳那~恭喜您答到了。
但回答~~~哪裡有在賣菸就=宣傳?
網路好心回一下也被雷~~
該不會~~~政府業障重壓~~~~「一切都是假的???」
到最後又該甚麼記者會????~~這有點....
所以健康促進 ??? 想請問喝酒人太多怎麼防???難道....
那 菸X公司???是否有給~政府單位???因為還是他不用給是國X事業???
所以只有 「菸害防制法??&沒有酒害防制法??」
作者: swd40773963 時間: 2016-10-21 03:09 AM
矯枉過正!根本就是擾民啊!
作者: nanako_liu 時間: 2016-10-21 03:14 AM
看到這個新聞~
心理覺得納悶~
如果這樣就要罰五萬~
那為什麼那麼多酒駕肇事甚至致人於死的案例~
對比此案例根本就是輕輕放過~~~
作者: 天地龍皇 時間: 2016-10-21 03:42 AM
這真是長見識了,原來不可以在網路上說這個
不過我也沒在抽煙,應該也不可能被罰到
作者: littleboy1001 時間: 2016-10-21 08:30 AM
我也覺得有點誇張~~~
這跟毒品那些不同吧,
可憐了這位大學生!!
作者: moothy 時間: 2016-10-21 08:42 AM
現在大家要小心啊
法案越多
越是有陷阱等你跳下去啊
作者: kkiitt 時間: 2016-10-21 09:43 AM
這就是政府
對大企業的罰則就不一樣了
作者: t0929066899 時間: 2016-10-21 09:48 AM
馬路上一堆賣菸的不用罰哦都光明正大在賣了是不是弄錯情理法了 叫便利商店改成暗箱買賣在來開這種無哩頭罰單吧
作者: aass417567 時間: 2016-10-21 09:50 AM
感覺根本釣魚的方式在開罰吧....
連小孩子都知道要去那裏買菸了....會用PTT 反而不知道去哪裡買菸 本身就有問題了...
感覺這學生 應該是被政府機關陰了....
作者: dream_kid 時間: 2016-10-21 09:50 AM
該查得不查太荒謬了~~~還是官員老愛吃軟柿子
作者: whale0000 時間: 2016-10-21 09:58 AM
這.....第一次 看到 這樣會被罰 @@"
雖然於法有據 但這樣就直接開罰 有點太過了些~~
建議 可以先勸導 不是比較好嗎??
作者: snake010 時間: 2016-10-21 10:13 AM
還有這樣的設定還真是讓人驚訝~
作者: handsomeliang 時間: 2016-10-21 10:28 AM
如果要對方來他家裡買,有賣賣行為,罰就算了,只是回答哪裡在賣,就罰.比起那些整天在立法院胡言亂語的立委來說,情節輕多了吧.
作者: delphi 時間: 2016-10-21 11:18 AM
強列的懷疑是網上釣魚的方式來陷人入罪的...
作者: undertakerwu 時間: 2016-10-21 09:08 PM
這是該罰沒錯,
但這個罰則,
比大老闆們不給加班費,
罰的還重是怎樣,
台灣的法律真是叫人…
作者: 黃金花 時間: 2016-10-21 09:17 PM
”適度“罰款,可以接受
但是五萬太誇張了!矯枉過正!這樣只是更多人民反彈啊!
作者: 101893 時間: 2016-10-21 09:18 PM
這會不會太矯枉過正
會不會是答個問題都這樣
作者: fclii 時間: 2016-10-21 09:18 PM
真的是矯枉過正~~~~太過頭了~~~
乾脆禁止賣菸不就好了~~~
又要漲價(稅金)又要喊打~~~真是~~
作者: cartman 時間: 2016-10-21 09:23 PM
本帖最後由 cartman 於 2016-10-21 09:24 PM 編輯
taisgigi 發表於 2016-10-17 12:17 PM
或許有點太過
但是回歸事情的本質
依法而論他確實違法
這不關檢察官的事,這一切都是「行政法」
被罰的人也不能上普通法院的刑事庭為自己抗辯,他可以拿罰單向裁罰的縣市衛生局聲請異議,若維持原議,則向上級機關衛生署提告,打訴願案。訴願案若再敗訴,則是向普通法院的行政訴訟廳打行政訴訟(三級二審制),完全不會和檢察官扯上關係。
作者: ppiisscciiss 時間: 2016-10-21 09:24 PM
太扯了吧~~五萬耶,這也罰太重了吧,這國家的法律判定的原則真讓人搞不懂
作者: 查理斯多德 時間: 2016-10-21 10:31 PM
不要問了~~不要再問了..其實我們台灣沒有賣菸這種東西..
說真的就只是回答而已..算的上是"推銷"嗎..
那萬一我要是問.."大家覺得哪種菜刀比較好用'..
那是否會被判刑??
作者: ga033661 時間: 2016-10-21 11:45 PM
真的有點誇張
這種就罰很重 那些賣毒製毒才關5.6年
作者: ckur253869 時間: 2016-10-22 01:43 AM
喝酒抽菸都不好 不如都戒了吧!!!
這樣就不會被罰了
作者: sanachiang 時間: 2016-10-22 1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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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cedooble 時間: 2016-10-22 11:37 AM
出國考察經費都不夠花了,當然缺錢
作者: sdven 時間: 2016-10-22 11:45 AM
這樣情況也蠻合理的! 就跟職場上有些東西可以做不能說
作者: venusman1007 時間: 2016-10-22 11:45 AM
這也太扯了吧,五萬超重的耶!!!
作者: johnlmax 時間: 2016-10-22 01:05 PM
缺錢的政府,無所不用其極!
作者: stupidest_x 時間: 2016-10-22 01:38 PM
台灣官員好棒棒,有本事先抓賣給未成年的檳榔攤!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6-10-22 01:46 PM
公然在媒體上,
自己找麻煩囉。
作者: eugenewang1 時間: 2016-10-22 01:48 PM
連去哪買菸都要問?會不會太誇張了,反正我也不會告訴你要去7買
作者: tcdyl 時間: 2016-10-22 02:05 PM
現在連ptt都要管了…
好怪…
看一堆未成年在雜貨店買菸
這才要真正落實吧!
作者: trmcpango 時間: 2016-10-22 03:17 PM
衰衰的 看樣子在網路上真的不能亂留言 哈
避免麻煩上身
作者: 楓情駭客 時間: 2016-10-22 05:12 PM
這種無意間的觸法行為...行政機關應該先予以機制勸導
直接開罰雖沒錯,但顯得過於粗糙...
那麼有效率的市政府,怎麼不去拆違建哩!!
作者: tims31 時間: 2016-10-22 05:17 PM
現在太可怕了~~
大家的言論都被關注了!!
不過,煙這種東西還是少抽~~
畢竟現在很多地方都不能抽了~~
作者: tmdbjs 時間: 2016-10-22 05:21 PM
官員白癡法條白癡,還信政府更是白癡,幫到甚麼啊?我看只有害慘甚麼吧?
有7-11真好,全家就是你家,OK讓生活好OK,總有新鮮事萊爾富
作者: mark6868 時間: 2016-10-22 05:22 PM
是那種菸啊???如果是大麻菸的話 那在台灣確實犯法啊
作者: aa8js30q9 時間: 2016-10-22 09:49 PM
推廣算犯罪的話那麼販賣行為應該更罪更大
作者: impressagc8v 時間: 2016-10-22 09:56 PM
吃飽太閒 真的管很多><
作者: 【小路】 時間: 2016-10-22 1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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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6-10-22 10:04 PM
哇,感覺矯枉過正了
有的人只是純粹分享,並沒有販賣的意思,這樣也不行
那為什麼菸商可以廣告…?有點不解
作者: mainjoey 時間: 2016-10-22 10:07 PM
這真是有點太過了
違反交通規則才幾千
網上隨便回一句話罰五萬
這法律真是需要檢討一下吧
作者: pavabaca 時間: 2016-10-22 10:14 PM
這根本矯枉過正了
哪以後根本沒人敢用"菸"這個字
因為只要你用了 隨便都可以把你安個廣告罪名來罰錢
下一個會不會換成酒?
以後有人問 哪裡可以買啤酒 有人一回答就被開罰...
作者: hwguihwgui 時間: 2016-10-23 09:35 AM
這條法律規定是沒啥問題
但法律上是有一定彈性的
這點彈性就是由檢察官/法官判定抉擇是否違反法律
不然要檢察官/法官幹嘛
此類事件檢設單純狀況下
不能說檢察官是錯的. 只是可能矯枉過正
另外重要是未列出這位大學生的回答內容是啥.這才是重點吧
說不定這位大學生家裡有賣菸.暗地推銷家裡的生意哩
那開罰就正常了
作者: xxxxQ魯 時間: 2016-10-23 09:47 AM
菸酒本來就不能亂推廣在哪買
你怎麼知道網路上問問題的是滿18歲的?
在說 會問也很奇怪
難道是不會在專賣菸酒的商店問嗎?
網路上問害人被罰 那發問的是不是也要被罰?
總而言之 還是鞭刑比較實在拉 關起來 有啥用嗎?
作者: zmcevexp 時間: 2016-10-23 09:57 AM
酒駕一堆怎不禁止酒嘞...連這也要稿還真是無言
作者: jack0810chung 時間: 2016-10-23 10:16 AM
感覺有點過當了
有時發言還是要注意點
作者: ax142536 時間: 2016-10-23 10:21 AM
第一次聽到有這種罰款方式,還好我都沒有回答過,而且5萬還是一半而已,真得嚇死人了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6-10-23 10:40 AM
我覺得很不合理,動不動就以罰錢當懲罰小百姓的手段,這是要嚇唬誰呀,實在讓人無法茍同。
作者: 魔神狼 時間: 2016-10-23 10:46 AM
根本就是矯枉過正
國外菸吸成那個樣子,他們有比較不文明嗎?!!
作者: pc9010 時間: 2016-10-23 10:56 AM
在PTT回答買菸問題的無名大學生,違反菸害防制法罰款五萬
鴻海精密、富士康科技集團董事長
富比士全球富豪排行榜以51億美元,排名台灣第3的郭台銘
未付加班費違反勞基法重罰2萬
???????
作者: honaka 時間: 2016-10-23 11:13 AM
擺明的欺善怕惡阿
一堆更嚴重的社會問題只罰那少少的金額
回答的問題而已卻要罰五萬
要不要把外面賣煙的都罰一罰阿?
作者: 陳立軒君 時間: 2016-10-23 11:33 AM
我覺得並沒有理由可以開罰,畢竟只是詢問看看有沒有人回答,就要受罰,政府是缺錢一直想要拿民眾開刀了不是嗎?
作者: t57heavy 時間: 2016-10-23 11:35 AM
挖靠 也太雖了吧 連這樣都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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