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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17K徵保全!主委委屈喊是「志工」][三立新聞網][2016年9月25日] [打印本頁]

作者: saber768    時間: 2016-9-25 10:35 PM     標題: [17K徵保全!主委委屈喊是「志工」][三立新聞網][2016年9月25日]

社區徵保全開出的條件實在傻眼!宜蘭一位民眾在網路PO文說他們社區要徵管理員,月薪1萬7千元、月休只有4天,一天還要上8小時班,讓網友們抨擊實在血汗。實際找到徵人的社區,主委也很委屈的說,其實他們不是保全而是志工,1萬7千元是補貼他的車馬費、不是薪資。但勞工局認為恐怕還是有違法疑慮,因為若是志工就不能規範工作項目和上下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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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徵管理員月薪17K、月休4天、上班8小時看了令人傻眼,原PO網路徵人被網友打臉,有人說1萬7這薪水太對不起人,勞基法都規定基本也要2萬零8元。保全吳先生:「依法換算勞基法,拉回來說周休二天來換算,休四天真的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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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保全的民眾聽到也覺得這樣的待遇太不合理,但PO文者卻PO文反嗆,他們要的是不在意薪水、願意作的有心人,而且上一個保全已經做了五年,而且不在乎薪水。面對網友抨擊,社區也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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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社區主委:「不是管理員,我們是當一個志工,那個不是他的薪水,那只是說貼補他的類似車馬補助費、誤餐。」社區強調是誤會,因為這社區是眷村改建,招攬的是志工,只要幫忙收收信、看看大門就好,但站在法律層面好像又有點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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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副處長李新泰:「你是強迫我要做什麼工作,我是因為這樣獲得報酬的話,有這種對償性的話還是要參考勞基法比較沒有問題。」若是志工就不能有強制性的行為,像明確規範工作項目或固定上下班時間,所以以這社區來說,用志工兩個字來撇清勞機規範,恐怕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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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處長說的對,有指定工作項目,特定工作時間,還有對價性報酬就是工作,主委怎麼硬凹成是志工,找個管理員17K真的太血汗了,而且是違法的。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6-9-26 01:36 AM

什麼時候台灣才會出現神人帶領台灣脫離低薪的時代,從那個老李當家到現在都這樣,真的很悶
作者: 朋黨如豬狗    時間: 2016-9-26 09:19 AM

羅大佑說「我們那個時代,22K都沒有,2K好不好」?
羅大佑還說自己不怕得罪人,是現代的年輕人被「寵壞了」!

這個17K耶!!

嚇死人了!!

這在咱礁已經是高薪了!!

為何還有那麼多人嫌呢!?
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6-9-26 10:24 AM

坦白說,啥樣薪水找啥種人
我公司請的保全,基本上就是個偶而會動一下(上廁所)的假人
遲早會被科技取代
作者: PHIL0823    時間: 2016-9-26 11:17 AM

老實說
行政單位太軟
不敢抓到就嚴辦
大都罰罰錢就了事

而立法單位也不敢頂著壓力
誰都不想槓上財團

所以才會讓慣老闆有恃無恐

落實勞基法真的那麼困難嗎...
作者: beautywatch    時間: 2016-9-26 1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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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stvirgin    時間: 2016-9-26 1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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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lvis1106    時間: 2016-9-26 04:08 PM

有這種人跟漠視這種事發生的公家機關,莫怪宜蘭的薪資都沒起色
作者: huanglance    時間: 2016-9-26 04:13 PM

呵呵 還志工勒 這麼棒你主委怎不下去做 不然call你兒子來做阿
作者: bolans02    時間: 2016-9-26 04: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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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16-9-26 04:52 PM

一個社區保全薪資才17K,真的要人民如何過得下去呢,難怪會出現台灣年青人要出走的現象。
作者: joye5029    時間: 2016-9-26 04:58 PM

真的很薪酸,這些錢都養不活自己了
作者: taipeivoice    時間: 2016-9-26 05:17 PM

叫主委自己當"志工"阿...
這樣就都解決了
作者: casper97    時間: 2016-9-26 05:21 PM

聽起來就是要狡辯的言詞,
志工還有上下班時間、休假天數的限制嗎?
作者: right    時間: 2016-9-26 10:25 PM

很明顯是出了事才硬凹成志工的,都月休四天了怎麼可能是志工呢,勞基法的罰則必須要落實啊
作者: erhsure37    時間: 2016-9-26 10:47 PM

志工在我的觀念裡面,不是自己在有意願而且方便的時間才去幫忙的嗎?
為什麼還有所謂的月休四天這種出現?
被人打臉還很理直氣壯的說我們是要有心人…

作者: lingsaa    時間: 2016-9-27 12:34 AM

李很白 發表於 2016-9-26 01:36 AM
什麼時候台灣才會出現神人帶領台灣脫離低薪的時代,從那個老李當家到現在都這樣,真的很悶 ...

帶領台灣脫離低薪很簡單,根本不用神人,只是要不要做而已,要我來執政,保障4年內,勞工薪資最低35k以上。而現在藍綠都是意識型態在執政,眼裡完全沒有人民,只要高喊一些情緒性的話語,就有一堆智障投給他們,所以,他們根本不在意人民的死活............
作者: lingsaa    時間: 2016-9-27 12:35 AM

M1900574502 發表於 2016-9-26 10:24 AM
坦白說,啥樣薪水找啥種人
我公司請的保全,基本上就是個偶而會動一下(上廁所)的假人
遲早會被科技取代 ...

科技是不可能完全取代的,最少警報響了,還是得有人去把他關掉。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6-9-27 03:56 AM

真是有點糟蹋人
鳥薪水如是請志工
那你家遭小偷就你家的事嚕
而且不能規定上班時間
中午下班也可以嚕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6-9-27 01:17 PM

這麼低薪的條件又怎麼期待保全能全心全力照顧社區呢。
作者: 乂遺忘乂    時間: 2016-9-27 01:43 PM

勞工局去查清楚
血汗保全
作者: 0915007026    時間: 2016-9-28 03:03 AM

志工?
志工的薪水不會低於勞基法的規定吧!
這根本是坑殺失業人士
作者: kyoco    時間: 2016-9-28 03:10 AM


真的是很沒良心
壓榨也不是這樣的
17K明顯比勞ˊ基法低了吧
應該徹查
作者: wcj    時間: 2016-9-28 03:22 AM

既然要志工那怎麼不找自己人來做就好就不用給薪水不是更好!!
作者: bb8400    時間: 2016-9-28 03:45 AM

在桃園新屋工廠作保全時,隔壁工廠要找警衛,
開20000元24H駐守工廠休4天,夜晚9點後可睡覺,
他說找不到人,問我薪資,我說31000元休6天上班12H,
他說太貴了,到現在半年了,一樣找不到人,
他自己天天睡工廠.

作者: rankingdog    時間: 2016-9-28 08:02 AM

唉,不知空心蔡看到了這一幕嗎?悲哀呀~台灣內憂外患、我看還是早早回歸中國懷抱看經濟能不能好一點才是王道啦。
作者: a9884291    時間: 2016-9-28 08:17 AM

想杜絕壓榨勞工
政府要好好落實法律保障人民

作者: wendavid    時間: 2016-9-28 08:42 AM

這種社區太惡劣,不願意付薪水, 還硬拗說來當志工, 真是聽不下去。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6-9-28 08:49 AM

根本就是要血汗勞工,還說是志工咧也未免騙太大了。
作者: 一起夠    時間: 2016-9-28 09:08 AM

你最有心

自己出來扛這個爛缺阿

笑死人,做錯事還可以大聲
作者: lemel33    時間: 2016-9-28 09:27 AM

還規定人家作東做西的這薪水誰
要去簡直在開人家玩笑
作者: afox1    時間: 2016-9-28 09:50 AM

當志工耶.
那工作時間應配合志工時間還是配合社區時間呢?
作者: 貓喵拉    時間: 2016-9-28 09:58 AM

17k這也太少了吧
完全就是壓榨可連勞工到極致的慣老闆吧
作者: th314a    時間: 2016-9-28 09:59 AM

請義工不是更好
不用薪水耶
真是夠黑心
作者: 陳立軒君    時間: 2016-9-28 11:38 AM

南部宿舍頃的保全也差不多這種價格阿!像我住的地方就是了...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6-9-28 06:20 PM

還志工ㄟ,
真好笑,
這是面對輿論的瘋癲之作嗎?
作者: gsxw2004    時間: 2016-10-1 03:06 AM

罰則不重政府又站在資方的立場
這種壓榨勞工的事還是會一直在出現
作者: soulup7    時間: 2016-10-1 08:50 AM

志工,就不會有規定的工作時間跟規定的工作內容,所以17K應徵上了可以想去就去,想幹啥就幹啥還可以領錢多好阿!這是爽缺阿!!!
作者: a780059    時間: 2016-10-1 08:58 AM

這位主委的發言 蠻像目前新政府的作風
完全執政了還是用欺騙硬ㄠ的手段來做事
那跟舊政府有兩樣嗎
就政府之所以令人討厭這不也是原因嗎
作者: 02eason    時間: 2016-10-1 11:10 AM

覽教啦~
被報導出來才再說是志工殺小的..

爛人.....
作者: 皁峻節    時間: 2016-10-1 11:19 AM

說真的應該沒有志工願意當有風險的保全阿
作者: raori    時間: 2016-10-1 03:05 PM

這麼低的薪資....還好意思請人
真是吃人夠夠!!
作者: boostdragon    時間: 2016-10-1 03: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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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98044075    時間: 2016-10-1 03:27 PM

只要菜菜子肯拚肯做肯改革,這種問題不應該出現在地球上。
作者: juns888    時間: 2016-10-1 03:30 PM

所謂的志工不是志願工作不給薪嗎~~那規定上班天數時間~合理嗎?
作者: a902564    時間: 2016-10-1 03:53 PM

志工個毛阿

哪個公益團是在顧大樓的

說謊也有點知識性好不好
作者: pin1208    時間: 2016-10-1 04:04 PM

志工?
不是不領薪
補貼也太多了吧
還有固定時間
作者: ja996879    時間: 2016-10-1 04:39 PM

連項目都有了說這個是志工我覺得可以在瞎點
作者: fcs168    時間: 2016-10-1 06:24 PM

李很白 發表於 2016-9-26 01:36 AM
什麼時候台灣才會出現神人帶領台灣脫離低薪的時代,從那個老李當家到現在都這樣,真的很悶 ...

老李是指李登輝嗎?

如果是他那個時候景氣是不錯的喔
作者: rgr402    時間: 2016-10-1 11:41 PM

找志工來維護安全?
你敢講這屁話我還不敢聽
作者: asd7732162    時間: 2016-10-1 11:59 PM

慘慘慘..........................................

作者: kk144803    時間: 2016-10-2 12:18 AM

17k也太誇張了吧
怎麼能找到人
工時又長,應該主委自己先做看看
作者: cokekk    時間: 2016-10-2 12:22 AM

如果是志工 就不應該要設限
只是社區  不是公營單位
保全薪資不高  但1萬7真的太低了
到便利店打工 不只這些錢了吧

作者: bababalalala    時間: 2016-10-2 12:25 AM

沒有人是當保全是做義工吧 ,不就是缺錢才出來找工作嗎
作者: hugrant    時間: 2016-10-2 12:30 AM

該罰就罰吧,硬凹是志工,月休四天,太誇張了。
作者: elvis1106    時間: 2016-10-2 12:35 AM

志工不會叫你們社區的人自己輪,明明就是想用低薪壓榨,何必裝高尚
作者: ajingshaq    時間: 2016-10-2 12:36 AM

完全不符合勞基法~他媽媽的直接舉報他們~
作者: 124435972    時間: 2016-10-2 12:41 AM

台灣人真可憐  真的沒看過一個開發中國家的政府如此濫的
連菲律賓都不如
作者: kenfortest    時間: 2016-10-2 12:42 AM

想要用志工的名義變相低薪找苦工
志工才沒有硬性規定幾點上下班
作者: w820112w    時間: 2016-10-2 12:51 AM

那以後公司老闆都徵志工就好了啊
這不罰對不起大家吧
作者: andersonfly    時間: 2016-10-2 01:15 AM

再扯啊...志工咧.....無良的主委...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6-10-2 01:56 AM

所以志工就可以不按照勞基法就對了?
作者: 傷腦筋    時間: 2016-10-2 02:05 AM

estvirgin 發表於 2016-9-26 11:46 AM
這是在對退休的身體健康, 孩子已大, 或是孤獨老人, 這些族群招手,

大家誤會他們的用心, 他們就是不要給台 ...

這想法倒是沒想過,還蠻正向的!!
只是,主委硬凹成"志工"也太過誇張,不然找社區的退休人士大夥排排班一人一週半天之類就好,而且制度本來就該符合律法,最低道德標不應有模糊地帶。
作者: moothy    時間: 2016-10-2 07:33 AM

這告訴我們
不管再怎樣的法規
都一定會有人鑽漏洞的

作者: 東西南北中    時間: 2016-10-2 08:30 AM

所以說為富不仁 古人早就直言 也說明官字兩個口財團和勞工是不同口說話
作者: tdtmac001    時間: 2016-10-2 09:38 AM

爭志工....哈!台灣人硬凹的功力還真是一流阿
死的都可以說成活的
作者: lozbjkonxu    時間: 2016-10-2 09:45 AM

這種惡列的雇用條件幾時可以完全消失在台灣…
就是永遠有人在SHOW下線…
作者: 945561051    時間: 2016-10-2 09:53 AM

17K很稀奇嗎?據我所知,一般大樓的管理員,不都是這個薪水嗎?
作者: shit3399    時間: 2016-10-2 09:56 AM

所謂的志工應該是服務性的吧
那為什麼還有月休四天這種東西....
作者: jecyline    時間: 2016-10-2 10:15 AM

既然是志工為什麼還要限制上班時間?還要限制休假日數!?
這根本就是要請廉價的保全!
請不要這樣欺負這些人!要這樣的志工請你們大樓裡的人自己出來!
作者: eddie_cota05    時間: 2016-10-2 10:19 AM

出事了才硬坳     連勞基法最基本都沒遵守     難怪年輕人越來越辛苦
作者: kzs500    時間: 2016-10-2 12:16 PM

這講法真的太牽強,既然是志工,就應該沒有報酬的問題呀!
作者: Gordon1301    時間: 2016-10-2 01:52 PM

這種新資是侮辱人呀
以為最低工資是設好玩的?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6-10-2 02:14 PM

那以後徵人都在後面備註個"志工"
就以用很微薄的薪水請人啦
這種說法分明就是詭辯
作者: 某人來也    時間: 2016-10-2 02:21 PM

有心你的頭 17000是要怎麼頂得上生活的開銷,真的是無恥到極致
作者: 望月星辰    時間: 2016-10-2 02:22 PM

這個薪水就連中老年的退休族都沒興趣了吧?
作者: dulamo    時間: 2016-10-2 05:00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6-10-2 05:20 PM

還是接了吧
以后可能連這17K都沒有了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10-10 08:37 PM

才拿出17K請人
也太過份了
與其去這邊應徵
還不如去其他地方工作賺得還比較多
作者: kp831012    時間: 2016-10-10 10:53 PM

出了事情就馬上說是志工

果然慣老闆的SOP都差不多一個樣
作者: auke258    時間: 2016-10-11 01:44 PM

真狠ㄟ,
志工應該是短期的,而且不綁約的,
勞工局如果沒罰,就是在鼓勵這種壓榨的事情。
作者: abnamro    時間: 2016-10-12 12:01 PM

1w7唬誰啊
這樣是要叫誰去做啊?
作者: god92134    時間: 2016-10-12 01:28 PM

真的是志工 也沒聽過有大樓再請的
真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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